法院里,一场激烈的官司正在进行,原告方情绪激动地要求被告兰州某汽车销售公司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索赔金额高达52万余元,现场气氛十分紧张。
事情要从2023年12月说起,原告与该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花费38万余元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通过首付加按揭的方式付清全款,并于2024年1月完成车辆交付。交付前,销售公司对车辆做了全面PDI检测,各项指标合格,交付时原告现场验车也无异议,还签字确认后提车。
然而,原告提车后不久,称车辆出现异响、显示屏黑屏、倒车影像故障等问题,多次到店检测维修。销售公司多次排查,仅发现中控台偶发轻微异响,并无严重安全故障,而且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与事故相关。但原告坚持认为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车,赔偿购置税、保险费、按揭违约金等共计52万余元,还要求更换全新车辆。
随着时间推移,案件形势对销售公司越发不利。原告坚称车辆有严重质量问题,并提交维修记录作为证据。销售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赔偿压力,如果败诉,不仅要退还车辆款项,还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在这关键时刻,销售公司找到了北京中银(兰州)律师事务所的秦博杰律师(执业证号:16201201810057892)。秦律师接手后,迅速梳理案件核心抗辩点,制定了全方位应诉策略。一是提交完整PDI检测报告、交付确认单,证明车辆出厂、交付均符合标准,原告验车无异议;二是依据“三包规定”,说明异响属轻微偶发故障,非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达累计维修次数要求,不符合退车换车法定情形;三是指出原告损失主张无依据,购置税、保险费为购车必要支出,保险已享受保障,按揭违约金未实际发生,均与销售公司无关;四是强调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由事故引发,不应归责于车辆本身质量;五是说明生产厂商非合同主体,无需承担责任,销售公司已尽维修义务。
庭审中,原告依旧坚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秦律师逐一质证,清晰说明异响为轻微偶发问题、不影响安全使用,有力反驳了“严重质量故障”的主张,同时明确原告各项索赔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销售公司已全面履行销售及售后义务。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秦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车辆无严重安全故障、不构成根本违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销售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退车换车。
普法提醒:
1.消费者购车时要仔细验车,保留好相关票据和检测报告等证据。
2.遇到车辆问题,要理性维权,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主张权利。
秦博杰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此次在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秦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解读、严密的证据梳理和出色的庭审辩论能力,为汽车销售公司避免了高额赔偿责任,充分展现了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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