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X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商场打拼多年,事业稳步发展。2023年11月,他突然陷入一场劳务合同纠纷。原来,原告柏X曾就职于朱X所在公司,2022年8月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法院判决劳动关系解除并由公司支付工资及补偿金。之后柏X另案起诉朱X,称双方曾签订《薪资补充协议》,要求朱X支付报酬及违约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诉讼,朱X感到十分愤怒和迷茫,他清楚自己并未与柏X达成这样的协议,但不知如何应对。
在朋友的介绍下,朱X找到了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邵如阳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是律所的合伙人。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执业风格严谨细致,说话直击要害,让朱X瞬间安心不少。
委托邵律师后,他立即展开行动。连夜帮朱X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证言等。他还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朱X个人专用章长期放置于办公室桌上,公司员工均可接触,这一关键证据削弱了原告关于印章系朱X本人加盖的主张。在与朱X的沟通中,邵律师每周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朱X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让朱X做好充分准备。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邵律师还在修改代理词,并及时发给朱X确认,这种敬业精神让朱X十分感动。
在法庭上,邵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准确把握个人私人印章与公章的差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成功论证私章无法进行笔迹鉴定,应由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将举证负担转移至原告。同时,他通过对比原告薪资调整前后的实际收入与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论证补偿标准远高于实际损失、不符合常理,进一步强化了协议不真实的抗辩。此外,他还结合原告与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的生效判决,指出在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过程中原告从未提及《薪资补充协议》,印证该协议并非真实存在的合意。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双方就协议的签订达成合意,协议尚未成立生效,判决驳回原告柏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21元由原告负担。如果不是邵律师精准把握举证责任分配、构建完整证据链、运用常理抗辩等策略,朱X可能要面临巨额的赔偿。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在劳务合同纠纷中,涉及私章签章的情况并不少见,此案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典型的示范效应。它提醒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和使用印章时要更加谨慎,同时也强调了在诉讼中准确把握举证责任和构建证据链的重要性。邵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他能够从多个角度分析案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找到破局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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