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电子交易日益频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一家建筑器材公司仅凭微信与对方沟通供货,却遭遇对方拖欠货款;一家品牌运营公司签订直播带货合作协议,却因对方未达保底销售额而陷入退费僵局。这正是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邹鹏鹏律师接手此类案件时面对的复杂局面。该律所成立多年,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邹鹏鹏律师作为所内主办律师,更是有着8年专职法律执业经验。
在建筑器材供货纠纷一案中,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双方第二笔交易未签署正式纸质盖章合同,所有下单指令都来自微信账号“工地张X”。XX材公司可能会辩称该人员非公司员工,或其行为不代表公司意志,以此规避还款责任。邹鹏鹏律师发挥其在商事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细致梳理涉及两笔交易的所有微信记录、付款流水、增值税发票以及收料单。通过对比两笔交易中下单人员的一致性、付款路径的同一性,成功构建了“行为推定合意”的完整证据闭环。她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精准论证了原告作为守约方在交易中的“善意无过失”,使得被告试图通过“人员身份不明”来逃避债务的策略彻底失效。她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客户争取到按LPR的1.5倍计算的利息损失,最大限度地填补了客户因资金被占用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邹鹏鹏律师能如此精准地处理此案,与她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积累的经验密不可分。
在直播带货合作纠纷中,邹鹏鹏律师接受品牌运营公司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证据。直播带货涉及多场次、多链接,数据统计复杂,她指导客户整理了详尽的《直播销售金额统计表》,并将其与微信催款记录相互印证。由于被告在微信记录中未对数据提出异议,邹鹏鹏律师成功说服法院将该统计数据直接作为裁判依据。她还建议客户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将逾期违约金的标准明确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既符合法律法规对违约金上限的要求,又最大限度地填补了客户的利息损失。通过对合同条款的深度解读,她成功主张由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全部律师费,实现了“零成本”维权。
邹鹏鹏律师所在的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办案习惯。律所习惯将不同办公室的律师关在同一间会议室进行交叉质证推演,这一习惯源于律所早期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时,为了更全面地审视证据和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合伙人会在上庭前花极长时间要求团队推翻己方逻辑,以确保在法庭上能够应对各种可能的质疑,这也是律所多年来在民商事领域积累的严谨办案风格的体现。
案件结束后,建筑器材公司顺利拿到了货款和利息,品牌运营公司也追回了服务费、违约金和律师费。这些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接下来,邹鹏鹏律师还将继续投入到新的民商事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为更多委托人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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