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里,一场激烈的官司正在进行。原告义愤填膺,要求被告兰州某汽车销售公司承担因欺诈销售的行为“退一赔三”,索赔金额高达52万余元!如此高额的索赔,销售公司能否承受?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时间回到2023年12月,原告与这家本地正规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花38万余元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通过首付+按揭方式付清全款,2024年1月完成车辆交付。交付前,销售公司已对车辆做了全面PDI检测,各项指标合格;交付时,原告现场验车无异议,还签字确认后提车。
然而,原告提车后不久,就称车辆出现异响、显示屏黑屏、倒车影像故障等问题,多次到店检测维修。销售公司多次排查,仅发现中控台偶发轻微异响,无严重安全故障,而且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与事故相关。但原告坚持认为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一纸诉状将销售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退车、赔偿购置税、保险费、按揭违约金等共计52万余元,还要求更换全新车辆。
就在销售公司焦头烂额之际,北京中银(兰州)律师事务所的秦博杰律师接手了此案。秦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抗辩点,制定了全方位应诉策略。
首先,秦律师提交了完整PDI检测报告、交付确认单,证明车辆出厂、交付均符合标准,原告验车无异议。其次,依据“三包规定”,指出异响属轻微偶发故障,非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达累计维修次数要求,不符合退车换车法定情形。再者,说明购置税、保险费为购车必要支出,保险已享受保障,按揭违约金未实际发生,均与销售公司无关。另外,强调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由事故引发,不应归责于车辆本身质量。最后,明确生产厂商非合同主体,无需承担责任,销售公司已尽维修义务。
庭审中,原告坚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提交维修记录主张退车。秦律师逐一质证,清晰说明异响为轻微偶发问题、不影响安全使用,有力反驳“严重质量故障”主张;同时明确原告各项索赔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销售公司已全面履行销售及售后义务。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秦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车辆无严重安全故障、不构成根本违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销售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无需退车换车。
秦博杰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6201201810057892。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央国企及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在这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秦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解读、严密的证据梳理和出色的庭审辩论能力,成功为汽车销售公司化解了大额索赔风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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