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有哪些

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978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财产分两类:一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含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流动资产如现金、存货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如经营、投资收益及接受的赠与等。不过,基于特定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有哪些

一、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涵盖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流动资产,像现金、存货等,不论其处于何地、由谁占有。

2.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比如这段期间债务人的经营收益、投资收益、接受的赠与等。

此外,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也属于债务人财产。

二、债务人财产范围如何界定

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投资权益和债权等。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也属于债务人财产。

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如债务人的经营收益、因追回不当行为而取得的财产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并追回财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三、债务人隐匿财产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债务人隐匿财产指其为逃避债务,故意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从行为认定看,主观上需有逃避债务的故意,如债务到期前突然转移名下大量财产;客观上实施了隐瞒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像将房产、存款秘密转移至他人名下,或把财物藏于秘密地点。

从法律后果讲,债权人发现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隐匿行为。若在执行阶段,债务人隐匿财产,法院可对其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要及时收集证据,如财产转移记录、证人证言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了解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财产包括哪些类别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拓展问题。比如,当债务人财产被错误认定时该如何进行纠正,以及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用该如何承担。这些问题对于准确处理企业破产事务至关重要。若你在企业破产涉及的债务人财产认定、管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实际的难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提供详细且精准的法律建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