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件中,证据和罪名定性往往是关键。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冒充期刊投稿邮箱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吕XX被指控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执业证号:13212202410843766)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开展系统辩护工作。他细致阅卷,锁定争议流水,制定“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庭审中,指出部分转账缺乏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最终,法院在认定诈骗数额时,未将全部指控金额予以认定,为被告人争取到相对有利的数额基础。
另一起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诈骗案由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吴XX作案时不满十七周岁,受上线指派参与诈骗,共计骗取人民币XXX万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提起公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陈俊峰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紧扣未成年人犯罪、从犯、认罪认罚等关键从轻情节,制定罪轻辩护策略。提前介入精准定性沟通,虽最终罪名未变更,但影响了量刑协商。全面梳理从轻情节,庭审中聚焦量刑。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虽未适用缓刑,但在法定刑背景下已是极大的量刑优惠,被告人家属表示非常满意。
还有一起何XX诈骗案在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何XX被指控通过冒充公司员工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应聘者费用。陈俊峰律师围绕证据链完整性、罪名定性、被害人陈述的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开展辩护。审阅证据材料,发现证据链存在断裂、被告人翻供与电子数据矛盾、第三人身份信息缺失等问题。制定罪名定性和证据不足双线推进的辩护策略。庭审发表辩护意见,聚焦证据规则与定性标准。法院虽未采纳被告人关于“赵XX作案”的辩解和辩护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意见,但采纳了关于证据审查的部分意见,增强了裁判的说理性。
陈俊峰律师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面对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被告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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