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在2026年,公司遭遇了一场棘手的劳动争议纠纷。原告单某某声称自2006年起先后在包括我们公司在内的六家关联企业工作,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由各被告交替负责,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六被告共同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334490元的责任。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公司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一旦败诉,公司将面临一笔巨额的经济赔偿,这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当时公司上下都十分焦虑和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官司,也不清楚公司是否真的需要承担这笔赔偿。
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们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王世奇律师,他就职于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王世奇律师虽然从2023年开始执业,但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企业破产和商事诉讼案件。他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打动我的一个细节是,他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帮我们仔细分析了案件的证据链,指出了原告证据中的漏洞,还主动告诉我们一些诉讼策略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委托王律师后,他迅速展开行动。连夜帮我们整理了公司与原告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还申请了对相关证据的保全。在办案过程中,王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我们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都会跟我们模拟原告可能提出的问题,让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1点,他还在修改代理词,并及时发给我们确认,这种敬业的精神让我们十分感动。
在庭审过程中,王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能力。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提出了有力的抗辩。他厘清用工主体,指出原告已与被告一签订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了用工主体及补偿责任,与我们公司无关;强调各被告均为独立法人,不存在混同用工情形,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我们公司与其他被告共同用工;还主张时效抗辩,指出原告对我们公司的请求已超过法定仲裁时效及诉讼时效。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对我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公司免除了334490元的经济补偿金支付责任。
如果不是王律师做了这些细致的工作和精准的抗辩,我们公司可能就要承担这笔巨额的赔偿。王律师用他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我们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我相信,以后遇到法律问题,我们还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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