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商业交易中,涉及股权交易的税务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尤其是当涉及合同约定与税务法规冲突时,更是容易引发纠纷。本案中,自然人A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B公司,合同对价5000多万,一部分是现金,另一部分通过A认购B公司的股权实现(增资扩股),合同明确约定A的个人所得税由B公司承担。之后双方向税局办理了分期缴纳备案,允许5年内平均分期缴纳,但B公司除了前两年和现金部分正常缴税,剩下3年都没交,后B公司申请破产,A担心税局会找自己追缴税款。这类案件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十分常见,往往涉及当事人的核心人身与财产权益,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有着极高的要求。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仅需要精准把握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边界,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裁判尺度,制定最贴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维权方案。
史丹丹律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会计学双学位,后于上海交通大学攻读经济法硕士(税法方向),自2019年执业以来,先后为数十家中外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各类涉税争议案件。接手此案初期,面临的难点在于如何协调民法中合同约定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寻找有力的法律依据来支持A的诉求。这类案件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十分常见,往往涉及当事人的核心人身与财产权益,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有着极高的要求。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仅需要精准把握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边界,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裁判尺度,制定最贴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维权方案。
律师实操分三步进行。首先,梳理零散证据,收集股权转让协议、资金流水、纳税备案等相关证据,补全取证路径,确保证据链完整。其次,拆解多层法律关系,一方面依据2024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认定B公司作为“已扣未缴”的扣缴义务人,是税务机关追缴的主要对象;另一方面检索同类生效判例,找到类似合同约定受让人承担个税,税局最终向受让人追缴税款的案例。最后,在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商中,律师从税法适用与交易实质角度出具专业意见,明确A的纳税义务在B公司代扣税款时已履行完毕,税务机关不能再向A追偿。这类案件在基层法律服务中十分常见,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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