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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受伤被拒赔,行政诉讼终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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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9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薛莹荣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320131109285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38115148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企业法律问题,家事纠纷,劳动纠纷及工伤有十多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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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5月10日,某公司销售部员工按公司要求参加“感恩日”团建,活动结束下山时因雨路滑受伤。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以活动是娱乐性质与工作无关为由拒绝。员工委托薛莹荣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决定,员工获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2025年5月10日,某公司销售部员工经历了一场意外。当天,他按照公司要求参加“感恩日”团建活动,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开月度工作会议,下午前往惠州市惠阳区爬山。活动结束下山途中,因下雨路滑,他不慎滑倒,右足受伤,经诊断为“跖骨骨折(右”。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可社保局却在2025年7月15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爬山活动是福利娱乐活动,与工作无关。

在这类案件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很多员工参加团建活动时,没有意识到收集相关证据的重要性。就像本案中,如果没有保留公司发布的《团建活动通知》、考勤记录等,就难以证明活动的工作属性。这些证据一旦缺失,在后续认定工伤时就会陷入被动。其二,部分员工对团建活动的性质认识不足,以为只要是公司组织的活动,受伤就一定能认定工伤。实际上,需要从活动的强制性、与工作的关联性等多方面来判断。

此时,薛莹荣律师登场。她是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她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广州大学法学院实践导师等多个重要职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劳动争议案件,在上市公司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律事务及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方面经验丰富。

面对此案,薛莹荣律师首先精准梳理案情,收集了公司发布的《团建活动通知》、考勤记录、工作日报、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有力论证了团建活动的“工作属性”。针对社保局“爬山与工作无关”的观点,她指出活动时间在法定工作日、公司要求全员参与并计入考勤、活动包含工作会议等事实,成功将团建活动纳入“因工外出”范畴。

行政诉讼中,薛律师还重点论证了团建活动具有强制性,与工作职责、企业文化、团队建设相关,受伤发生在活动期间且因活动本身导致,以及社保局的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等问题。最终,法院采纳了薛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保局随后主动撤回原决定,委托人获得了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薛莹荣律师秉持“专业办案,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优先考虑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她深知员工在面对工伤认定难题时的困境,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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