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当事人朋友赵X和人合伙开了家火锅店,她是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谁能想到,为了降低成本、提升火锅香味,她指使工作人员回收顾客食用后的锅底残油,加工成回收油”用于火锅锅底制作并对外销售。这事在当年XX月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赵X和店内厨师熊X都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当事人得知这个消息后,心里特别焦虑,感觉天都要塌了。当事人尝试着去和相关部门解释,说赵X是初犯,可能是法律意识淡薄才犯了错,可根本没用,该走的程序一点没少。当事人当时错误地以为,只要态度好,认了错,就不会有太严重的处罚,可现实给了当事人沉重的一击。
后来,当事人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许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5117201810058072,服务地区主要是达州,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于民商事、刑事领域。当事人和许律师面谈时,他那沉稳的气质和坚定的眼神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他说:咱们得从案件本身出发,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为他们争取最好的结果。”就这一句话,让当事人看到了希望。
许青山律师介入案件后,做了一系列关键动作。他首先让当事人协助收集赵X的相关资料,包括她平时的经营记录、员工的证言等,以此证明她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然后,许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和法律条文,起草了一份详细的辩护词,强调赵X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悔罪、主动缴纳罚金等从轻处罚情节。
在庭审过程中,许青山律师据理力争。他指出赵X虽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但她的犯罪行为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并非主观故意犯罪。同时,他也为熊X进行了辩护,强调熊X是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许律师的专业辩护让整个庭审过程充满了说服力。
最终的判决结果出来了,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赵X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熊X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还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当事人原本以为赵X至少要坐几年牢,没想到许青山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让她获得了缓刑的机会。
许青山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当事人十分敬佩。他不仅帮赵X和熊X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也让当事人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后要是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当事人肯定还会找许青山律师帮忙。真的很庆幸能遇到许律师,让赵X和熊X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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