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到7月期间,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赌博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李XX单独或伙同他人以“六合彩”外围猜码形式聚众赌博,累计收取赌资达到551万余元,非法获利81万余元。其中,李XX自行坐庄收取赌资76万余元、获利19万余元;与他人合伙坐庄部分赌资达474万余元。7月,李XX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以赌博罪提起公诉并给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一万六千元的量刑建议。
在赌博类案件中,普通人存在不少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小范围、小金额的赌博不算违法。比如一些人在家中或者小场所内进行“小打小闹”的赌博活动,觉得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都可能构成赌博罪。其二,参与网络赌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赌博越来越隐蔽,但它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很多人以为在虚拟世界里进行赌博就不会被发现,然而公安机关有多种技术手段可以追踪和打击网络赌博行为。这些行为隐患极大,一旦被发现,不仅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还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和家庭破裂。
在这起案件中,陈良明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陈良明律师自2009年开始在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作为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主任,他身兼多项职务,是龙岩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等。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毒品、经济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上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200余件。
陈良明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阅卷梳理案件脉络。他精准划分李XX在不同犯罪环节的行为地位,为从犯认定打下基础。在辩护过程中,他紧扣共同犯罪认定规则,结合李XX持股比例低、未参与揽注、结算、管理等具体工作等事实,成功让法院认定李XX为从犯。同时,他整合了李XX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预缴罚金等多项从宽情节,多角度发表辩护意见。
在取证方面,陈良明律师仔细审查了案件的每一份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在调解阶段,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争取对李XX有利的处理结果。在诉讼过程中,他针对案件事实、证据、量刑逐一抗辩,专业应对庭审环节,保障了李XX的各项诉讼权利。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李XX在共同赌博犯罪中属于从犯,并综合考量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预缴罚金等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赌博罪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涉案违法所得、作案手机依法予以处置。
陈良明律师秉持着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办案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专业的辩护,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犯认定和从轻量刑,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也为普法工作做出了贡献,让更多人了解到赌博犯罪的法律后果和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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