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生产建设兵X三坪垦区人民法院的一场庭审中,气氛紧张。原告XX公司与被告XX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正在激烈交锋。原告委托的律师正是朱康,他紧扣合同履行期限、违约条款、责任归属等关键要点,严谨驳斥对方“政策免责、部分履约”抗辩。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返还大部分代理费,并全额驳回对方反诉,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与委托人合法权益。
朱康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他拥有大连民族大学土木工程与法律的复合专业背景,这使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优势。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涉及公司及行政单位关联案件200余件,在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方面经验丰富,同时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
在土地承包到期返还物权保护纠纷案中,朱康代理兵X团场。被告辩称案涉土地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应为30年。朱康精准区分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土地法律适用,清晰论证合同到期终止、被告无权占有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他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从合同条款到土地性质,逐一分析。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支持团场全部诉请,成功收回350亩土地,有力维护了团场国有土地权益。这一案例体现了朱康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煤炭买卖合同纠纷・反诉大比例胜诉案中,原告请求返还超付货款。朱康代理被告,精准厘清“发运时间≠到站时间”,推翻原告逾期扣款主张。他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货物运输时间进行详细分析。最终成功驳回对方58101.2元退款请求,同时推动法院支持本方核心反诉请求,判令对方支付货款84500元及利息,实现了本方全胜、对方全败的诉讼效果。这显示了朱康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善于抓住关键细节,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赢得胜利。
朱康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执业理念。他认为律师不仅仅是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者。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撑起法律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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