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不仅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还会对其未来的人生道路产生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一旦留下案底,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就业和未来的发展。
当事人李某是某高校的在读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多次在校园周边超市盗窃食品、日用品。公安机关指控他盗窃18次,涉案金额920元,属于“多次盗窃”,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指控让李某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不仅要面对法律的审判,还可能会被学校开除学籍,美好的大学生活和未来的发展都将毁于一旦。而且,案件的难点在于,指控的次数较多,证据看似充分,要为李某进行有效的辩护并非易事。
接手这个案件的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丁子宸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1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尤为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同时在侵犯财产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
在办理这个案件时,丁子宸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采取了一系列关键步骤。首先,他对证据进行了精细化质证。他逐帧核对超市监控录像、购物小票、盘点记录及李某的出行轨迹。曾经办理过众多刑事案件的经验让他知道,证据中的细节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走向。他发现其中5次指控存在“监控画面模糊无法确认系李某、物品盘点与监控记录不符、盗窃时间与李某上课时间重叠”等问题。于是,他依法提出质证意见,请求法院剔除该5次指控。最终,将盗窃次数核减至13次,涉案金额核减至610元。
其次,丁子宸律师进行了主观与情节辩护。他提交李某的学生证、学校成绩单、班主任推荐信,论证李某系在校学生,主观上因家庭困难一时糊涂,无长期盗窃意图,主观恶性小;所盗物品均为低价日用品,未造成超市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低;同时,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超市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
在辩护过程中,丁子宸律师还精准适用刑事政策。他结合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轻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意见,提出“对李某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强调留案底对其未来升学、就业的严重影响,请求司法机关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顺利保留了学籍,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丁子宸律师秉持“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李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曾获得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他的专业能力和可靠口碑赢得了当事人的长期信任,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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