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对于襄阳樊城区的许多人来说,或许只是平凡的一天,但对于死者徐X的家庭而言,却是一场噩梦的开端。那一天,雷X驾驶着登记在雷X某名下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樊城区某路段时,为避让前方王X驾驶的小型轿车,与徐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徐X受伤严重,最终因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雷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X承担次要责任,死者徐X承担次要责任。然而,这起事故的纷争并未就此结束。死者徐X的配偶左某、儿子左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5万余元。其中,他们主张登记车主雷X某与驾驶人雷X、违停车主王X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雷X某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深知,如果自己被判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不仅会给他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影响他的生活和信用。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将希望寄托在了一位专业律师身上。
这个案子交给了湖北襄阳的龚傲冬律师。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百余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建设工程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六大核心领域。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逻辑和极致的负责态度,在襄阳本地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信赖。
龚傲冬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深知,本案的核心争议之一是登记车主是否应对驾驶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主张雷X某作为登记车主,应与驾驶人雷X共同赔偿。但龚律师紧扣《民法典》及相关机动车所有人责任的规定,提出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过错为原则。
经过细致的调查,龚律师发现,虽然摩托车登记在雷X某名下,但实际所有人及使用人均为雷X,雷X某仅配合办理登记及购买保险,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了证明这一点,龚律师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雷X某与雷X之间的关系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同时,针对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龚律师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发现,死者母亲赵X已领取湖北省养老保险金,有一定生活来源,且育有两名子女,不符合被扶养人的条件。于是,龚律师主动调查并指出这一事实,要求法院驳回该项请求。
在庭审过程中,龚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和清晰的逻辑,对原告的主张进行了有力的抗辩。他精准地阐述了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让法官充分了解了案件的真相。最终,法院采纳了龚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要求雷X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未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同时,对于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也驳回了该项请求。
雷X某成功免责,这场交通事故纠纷以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收尾。龚傲冬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他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精品打磨,精准把控案件细节,高效制定诉讼策略。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龚傲冬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践行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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