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的浪潮中,合同纠纷如同暗礁,随时可能让企业的航船陷入困境。湖南XX公司就遭遇了这样一场危机。原股东、员工ZX以公司违反约定为由,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保证金及利息,合计XX万余元,还要求公司承担诉讼费与保全费。这对于XX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挑战,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稳定受到了直接威胁。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XX公司将这个案子交给了湖南株洲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尤其擅长处理商事合同纠纷。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她迅速投入工作,开始梳理全案证据。两份关键协议、对账记录、授权委托书、货款回收情况等,每一份证据都在她的手中被仔细分析。她紧扣合同效力、付款条件、违约认定三大核心争议点,开始构建严密的抗辩体系。
首先,在固定后协议优先效力方面,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她的专业素养。她重点论证20XX年X月XX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是对20XX年协议中保证金条款的重新确认与变更。这就明确了保证金为无息返还,从根源上否定了原告主张年利率15%利息的合同依据。
接着,在严证付款条件未成就这一核心问题上,张双意律师更是毫不含糊。依据协议约定,保证金返还以“ZX经手全部货款收回”为前提。庭审中,她提交对账记录与双方确认事实,证实截至起诉仍有XXX元货款未回收,这就直接表明付款条件未成就,原告无权主张返还。
针对原告提出的“公司委托ZX开展业务构成违约”这一观点,张双意律师精准驳斥。她厘清法律关系,指出XX公司系与怀化B公司、C公司发生交易,并非与欠款客户ZX个人建立合同关系,该行为不影响回款、不违反协议约定,不导致付款条件提前成就。
在驳斥协议撤销主张时,张双意律师也有理有据。她指出ZX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曾任公司股东,具备充分认知与判断能力,其签字按印确认协议,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应恪守约定。
庭审中,张双意律师逻辑清晰、质证严谨。她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全面瓦解了原告诉讼逻辑,为法院采纳抗辩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Z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财产保全费XXX元,合计XXX元,全部由原告ZX承担。本案以被告全胜、原告全败告终,XX公司无需支付任何保证金及利息,合法权益得到了完整维护。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在这个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企业避免了XX万余元的不当支出,免除了全部诉讼成本,维护了公司的交易秩序与经营稳定。她的成功不仅彰显了专业律师的价值,也为企业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优质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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