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一场因口罩销售引发的诈骗案悄然拉开帷幕。被告人刘X以销售口罩为名,通过中间人王X与被害人周X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单价0.065元/个的价格出售430万个口罩,骗取周X支付货款279,500元。为获取信任,刘X伪造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并将款项转入朋友谢X名下银行账户。之后,刘X仅向实际供货方支付部分货款,其余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谢X在明知资金“违法”的情况下,协助转移资金并分得44,000余元。因未实际发货,周X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随即失联。
案发后,刘X、谢X先后主动投案,二人家属积极退赔全部损失,周X出具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涉案金额279,500元,属“数额巨大”。
此时,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的刘映辉律师介入此案。刘映辉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44012012XXXX4788,拥有十余年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辩护。在办理这起诈骗案时,刘映辉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独特的辩护思路。
刘映辉律师等采取了一系列辩护策略。首先进行精准定性辩护,刘X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虽未被法院采纳,但体现了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其次强化从宽情节,全面梳理并突出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应认定为从犯。再者争取缓刑适用,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后限缩责任范围,谢X辩护人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虽未被采纳,但反映了对共犯故意范围的精细化抗辩。同时,律师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鉴于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结合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一是提醒人们在交易中要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和交易信息,避免陷入诈骗陷阱;二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主动投案、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三是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通过专业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四是表明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做到罪责相适应。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案件较为常见,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刘映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执业证号为1144012012XXXX4788的刘映辉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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