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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到期拒付,律师助公司追回28万票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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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4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如皋丁晓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311621991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咨询电话:13962927848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擅长: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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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票据到期拒付情形下,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时,实务中面临“证明合法持票、提示付款合规、背书连续有效”的举证困难。江苏南通丁晓霞律师(2023年执业,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合同、交通、劳动、知识产权领域)在代理一起同类案件时,指导当事人收集交易凭证、票据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并在庭审中有力反驳被告抗辩。法院最终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及第三人连带给付票据款及利息。
票据到期拒付,律师助公司追回28万票据款

票据追索权纠纷中,持票人行使权利时,实务存在长期争议焦点。通说认为,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需满足“系合法持票人”“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票据背书连续有效”等要件。实践中,部分被告常以持票人非合法取得、未按规定提示付款等理由抗辩。若持票人缺乏关键证据,难以完成举证,其追索请求可能被驳回。

在湖北某公司与青岛、邯郸公司及南通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中,湖北公司通过合法背书取得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提示付款因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被拒付。湖北公司起诉要求被告及第三人连带支付票据款及利息。但被告可能提出“非合法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间提示付款”等抗辩,湖北公司缺乏完整证据链,其诉求面临不被支持的风险。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北公司委托,丁晓霞律师凭借其在合同领域的专业经验处理此案。

丁晓霞律师围绕“证明原告系合法持票人”“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票据背书连续有效”等待证事实收集证据。指导当事人提交汽车配件买卖合同、销货清单、入库通知单,证明基于真实交易取得票据;提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佐证票据记载完整、背书连续;提交票据追索信息查询打印件,证明提示付款被拒付及追索流程。庭审中,针对被告抗辩,丁晓霞律师以真实交易凭证和连续背书记录证实原告合法持票;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提示付款记录证明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明确原告已履行追索义务,有权向背书人主张权利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丁晓霞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及第三人连带给付原告票据款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及第三人负担。该案表明,在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围绕核心要件收集交易凭证、票据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可有效反驳被告抗辩。丁晓霞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其经验对同类票据纠纷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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