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禅城区的一起案件里,某仓库中堆满了带有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这些产品是被告A和被告B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了十万元。很快,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了公诉。被告A在案发后被羁押,他的家人心急如焚,四处寻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最终找到了孟翔律师。
孟翔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多年来,带领团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尤其在刑事辩护类案件中颇有建树。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严重性,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告A。在与被告A的交流中,孟律师释明了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被告A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孟律师积极协助被告A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了正式的谅解书,这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核心证据基础。
在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时,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他发现被告A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且自愿认罪,这些都是可宽宥的情节。孟律师将这些情节一一整理,形成了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
面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说理。他强调被告A的各种可宽宥情节,认为被告A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同时,孟律师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希望能兼顾法律效果与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最终,法院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与证据,采纳了孟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法院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成功实现了“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事后回顾这起案件,就像孟翔律师一直秉持的执业理念“先做人,后做事;先立德,后立言”那样,他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在帮助当事人解除法律困境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专业价值与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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