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辽宁律师 > 大连律师 > 中山区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张彬冉律师
    辽宁典之明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88号金玉星海1单元1901室
    5.0

    来自43人评价

    帮助人数:115
    188-4118-0069
    更多> #律师简介:经济法学硕士,擅长公司法、民商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家事法。座右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执业10年,经验丰富。
    咨询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孟素改律师
    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旅顺口区和平街37号
    5.0

    来自377人评价

    帮助人数:269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7-1237-8189
    更多> #律师简介:孟素改,研究生学历,现执业于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婚姻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法、交通肇事等领域,擅长各种合同拟定等非诉法律文书,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在公司的规章制度设立、劳动关系管理、经济合同审查、商事法务谈判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系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法援常驻律师,并担任多家银行的法律顾问,代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诉讼和执行程序,代理过企业诉大机车的600多万承揽合作纠纷案件,为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善于从当事人的角度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其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收到业内的广泛认可。
    咨询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汪宝玲律师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九号中信丰悦大厦12层
    5.0
    帮助人数:338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8-4093-2872
    更多> #律师简介:汪宝玲,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专业,2015年开始律师执业,十年来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擅长解决各种债权债务、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各类纠纷案件,主要业务范围:接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为调查取证、接受委托进行诉讼或仲裁等。
    咨询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廉凯第律师
    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大厦1509
    5.0

    来自49人评价

    帮助人数:168
    #律师标签:会外语,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56-4250-0624
    更多> #律师简介:廉凯第律师,现于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系理论功底深厚,坚持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擅长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凭借娴熟的技能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当事人的认可。
    咨询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白刚律师
    辽宁千江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72号星海旺座307室
    0.0
    帮助人数:58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9-4098-5948
    更多> #律师简介:法学硕士,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代理过大量的各种类型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王嘉聪律师
    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 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710室
    5.0

    来自27人评价

    帮助人数:204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57-5430-8979
    更多> #律师简介:王嘉聪,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硕士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担任各类型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多宗复杂的诉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咨询律师
  •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周哲律师
    辽宁法赢智律师事务所 会展路85号4楼
    5.0
    帮助人数:94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2-4118-0901
    更多> #律师简介:周哲律师执业于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合同纠纷、婚姻家事领域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纠纷等。具备为大型国企、中小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大连律师 中山区律师 中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 在传统习俗中,父母通常无法直接介入并分配夫妻财产。对于夫妻财产而言,这是指夫妻双方在确立合法婚姻关系后,所产生的所有财富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财产应由成年的夫妻共同享有产权和自主支配权。只有在夫妻双方共同作出决定,或在某些特别的情形下,例如当夫妻一方不幸离世且未曾留下任何遗嘱,他们所遗留下来的遗产才需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此时父母可能因为特定的身份而依法获得部分财产。 #婚姻家庭 1452次阅读
  • 在涉及到离婚情况时,子女对于其父母的财产所享有的继承权利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任何影响。在法律层面上,子女始终被视为父母的合法继承人之一。若父母并未通过遗嘱方式对其财产做出特定的分配安排,那么子女将依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遗产的分配通常遵循平均分配原则,然而对于那些生活境遇较为艰难且劳力状况堪忧的子女们,理应得到适当的重点关爱与照顾。 #婚姻家庭 913次阅读
  • 对于子女来说,在面对继承父母遗产这个问题时,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采用法定继承往往更加实惠合理。因为根据现行法规,法定继承人能够依循法定程序来公平地分配遗产,无需承担过高的公证费用或者其他额外支出。然而,若父母在世时有明确的遗嘱表明他们希望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并且这份遗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具有有效性,那么依照遗嘱进行继承也是一种可行方式,这能避免由于遗产分配引发的纷争与异议。 #婚姻家庭 898次阅读
  • 死亡赔偿金并不被归类为遗产范畴。此项补偿金的产生对象主要针对死者的直系亲属,是由于死者离世后对于他们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的一种经济上的弥补。它同时具备了经济补偿以及精神安抚的双重功能。而遗产则是指死者在生前所合法持有的个人财产。在处理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时,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与死者之间的亲密程度、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依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在死者的近亲属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 #婚姻家庭 1407次阅读
  • 当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之权利之际,通常情况下,他们将面临支付公证费、评估费以及契税等相关费用之责任。此种公证费乃有关部门对继承事宜实施公正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开支;而评估费用则主要用于对遗产价值予以严谨评估。至于契税,它在子女对父母房地产等不动产进行继承及变更手续办理期间可能会被依法征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各项收费标准和要求将随着地域差异、遗产种类以及其价值高低等多重因素相应调整。 #婚姻家庭 1212次阅读
  • 在离异家庭环境下,子女对于父母所遗留之财产的继承权益并不因双亲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任何损失。彼等依旧享有权利承继生身父亲及其母亲所遗留下的遗产,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特殊情况。若父母双亲在生前即已制定合法且生效力的遗嘱,明确指出了遗产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继承人的身份,则应遵照遗嘱进行规范执行。然而,这份遗嘱也必须为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留必需的遗产份额。 #婚姻家庭 1482次阅读
  •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自出生之时起便具有了行使继承权的权利。他们有权享受与合法婚姻所孕育的子女等同的继承份额。在符合相关法规所规定的继承条件、且被继承人去世后并未通过遗赠或其他方式明确排除其继承权的前提下,非婚生子女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依法继承应得的遗产。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维护法律对于所有子女一律平等的保护原则,从而确保非婚生子女能够享受到与其婚生兄弟姐妹同等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 933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