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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次区强制措施律师-马瑞瑞律师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中都北路12号中元写字楼
    5.0

    来自154人评价

    帮助人数:530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0354-3937
    更多> #律师简介: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的法学素养,使您每次都能感受到专业的服务,感受到正义之能量!执业以来,曾办理诸多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事务、公司事务及其他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多年本着: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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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次区强制措施律师-武慧娟律师
    山西晋安律师事务所 晋中市榆次区中都北路12号中元写字楼
    0.0
    帮助人数:399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0-3561-3523
    更多> #律师简介:武慧娟,山西晋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毕业后一直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始终坚持法学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以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从业几年来,专注于做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及公司法律顾问等业务。民事代理尤其是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责任、公司法、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等方面尤为居多,掌握了很强的理论及实务操作技巧;刑事辩护主要以普通罪名(包括经济类)为主,涉及的有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贪污罪等,近年,也参与了扫黑除恶涉及罪名的辩护工作;另外,在非诉业务方面,担任几家大中型公司的法律顾问,能为企业合同订立等方面提供中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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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次区强制措施律师-王毅超律师
    山西旭日明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介休法院东佳泰苑五层
    5.0
    帮助人数:119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0-3543-8395
    更多> #律师简介:王毅超律师,山西旭日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所的办所理念是客户利益至上,通过提供专业化、团队化、规范化的服务,达到“至诚至信”、“合作共赢”的目的,以团队精神、以精湛的业务水平、高层次的专业素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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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次区强制措施律师-高帅律师
    山西至一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万寿街文苑小区 6 号商铺
    5.0

    来自12人评价

    帮助人数:17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5-4614-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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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次区强制措施律师-马瑞瑞律师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中都北路12号中元写字楼
    5.0

    来自154人评价

    帮助人数:530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0354-3937
    更多> #律师简介: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的法学素养,使您每次都能感受到专业的服务,感受到正义之能量!执业以来,曾办理诸多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事务、公司事务及其他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多年本着: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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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故意伤害行为的罪犯是否应当接受拘留惩罚,以及相应的拘留期限需根据具体案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定。若涉及到的是行政拘留,通常情况下拘留时间不会超过15日;然而,若是刑事拘留,则最长可以达到37天之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在这之后,犯罪嫌疑人仍有可能面临逮捕和审判等法律程序。 #刑事辩护 900次阅读
  • 将监视居住转为羁押在看守所通常表明涉案情势已经发生转变。这种转化可能源于办案相关单位认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存在擅自违规行为,或者因为案件呈现出新的重要证据和发展动态,需要对相关人员实行更为严谨的强制限制手段。但是此举并不必然预示着最终将被判定为有罪,而仅仅是在案件调查或审判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程序性调整。 #刑事辩护 1388次阅读
  • 我国法律中对拘役、监视居住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理论上讲,监视居住的实施并无最高次数限制。然而,每次实施该行政处罚措施的最长期限仍然为六个月。若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转变其强制性限制或解除监视居住,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刑事辩护 1112次阅读
  • 在具体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当中,通常情形下是不被准许探视的。所谓刑事拘留,是指由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构直接负责处理的相关案件的侦查过程之中,遇到法定且紧迫的特殊情况时,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这一阶段,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和推进。 #刑事辩护 937次阅读
  • 在刑事拘留期达到法定的37天之后,如果没有释放当事人且亦未作出逮捕决定,这一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多元原因。例如,案情错综复杂,致使调查取证工作需持续进行;又如发现了全新的线索及情节因素,需要更长时间进行核实调查。然而请注意,以上情况并不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常规程序,警方有义务及时调整相关控制措施。 #刑事辩护 1461次阅读
  • 即使案件情节较轻且没有采取逮捕措施,也并非意味着一定不会面临公诉指控。没有实施逮捕行为或许源于犯罪情节微小、涉案人员社会危害性低等多重考量,然而,若案件所具备的证据链条完整且确凿,那么该案件仍然有可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一切都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在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后作出的最终判断。 #刑事辩护 1149次阅读
  • 在被监视居住期满整整六个月之后,应当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而采取适宜之对策。若案件已得到全面深入的调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依照法律规定应予以刑事追责者,则将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反之,如经查证,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监视居住期限已届满时,应立即解除对嫌疑人的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辩护 146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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