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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宅基地律师-陈睿律师
    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 邗江区文昌西路440号国泰大厦1-19
    5.0
    帮助人数:179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8-5271-7627
    更多> #律师简介:陈睿,拥有法学、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双学士学位,2017年取得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现在江苏仁方律师事务所执业。陈睿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劳动争议、租赁合同纠纷、物业服务纠纷、金融类纠纷、交通事故、人损案件、工伤待遇纠纷、行政诉讼、刑事案件、等各类型案件上百件,为多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受邗江区检察院邀请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他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收获了众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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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随意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个人仅获使用权,不能擅自自由交易。但同一村庄的村民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买卖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流转时需先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在其框架内操作,受让人需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 #征地拆迁 1278次阅读
  • 涉及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面积上限为170平方米;非耕地则为200平方米。农村村民宅基地建筑面积应遵循相关法律。宅基地占耕地的情况,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土地补偿和补充平衡责任。 #征地拆迁 888次阅读
  • 根据我国农村住房建设规定,家庭成员3人及以下,申请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4人户不超过100平方米;5人户不超过110平方米;6人及以上户不超过125平方米。 #征地拆迁 1351次阅读
  • 农村房屋申请产权证书需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该证书须由县级政府审批并颁发。未经县级政府许可的住宅,即便得到村委会批准,也属于违法占地,无法领取产权证书。自留田或承包地上的自建房更难获认可,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征地拆迁 1044次阅读
  • 按我国现行法规,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至关重要。对于已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可自愿有偿放弃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审批程序也需改革。鉴于过去出现的一户多宅和未充分利用问题,国家可能采用税收手段处理,超标宅基地或需缴纳税费。 #征地拆迁 1117次阅读
  •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在因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需要征用土地、宅基地用途改变或农户迁移不再需要时,村委会可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后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征地拆迁 1500次阅读
  • 在农村建房,若超审批规模,应主动向审查机构报告超标情况,并支付超标面积的使用费。或者选择拆除超出部分,确保所有面积均符合标准。这两种方式均可保障土地使用合规性。 #征地拆迁 100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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