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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彩礼律师-黄杰律师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6号华发中城国际中心16楼
    4.9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978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9741-5269
    更多> #律师简介: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1年,现为长江日报律师团成员、武汉市长专线第三方评价员、武汉市职工劳动权益法律援助团律师,长期处理各类民商事法律纠纷案件,在办理诉讼案件及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另外黄杰律师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各类法律讲座及培训30场,网上线上提供法律咨询近60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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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彩礼律师-许娟律师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唐家墩国创大厦20楼
    5.0
    帮助人数:62
    #律师标签: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7-9704-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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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彩礼律师-王诗婷律师
    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6号楼2805室
    5.0
    帮助人数:827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
    155-2799-0094
    更多> #律师简介:王诗婷: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革党员,武汉金牌离婚律师,实务经验丰富,至今已服务上千名婚家的客户,了解离婚双方的特点、诉求,快速制定解决方案,让每一位遭遇婚变的当事人无忧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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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彩礼律师-李红丽律师
    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新长江京华国际B座8楼
    5.0

    来自52人评价

    帮助人数:5693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
    139-7120-9298
    更多> #律师简介:李红丽律师,女,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工科专业和法学专业双重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丰富的法务实操经验,通晓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李红丽律师在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十年多,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公司法务经验,并积极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解答市民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李红丽律师擅长从事民商事案件代理业务,尤其在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并本着“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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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备音频录像更为适宜,因其可作为证据,法院需对其严格审查。在彩礼纠纷中,音像资料常是证实情况的关键证据。当事人按法律原则搜集并证明其真实性后,法庭应认可这些证据。 #婚姻家庭 1306次阅读
  •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视情况而定。按照民俗,彩礼通常视为新娘的私有财产。但根据法律,若聘礼在婚前交付给新娘,则为其个人财产;若在婚后送出,则转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彩礼的归属需根据交付时间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婚姻家庭 810次阅读
  •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关于婚姻彩礼返还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办理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以上情况下,收受彩礼方需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在相关诉讼中,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 996次阅读
  • 在离婚时,女方通常不需退还酒席费用或彩礼。但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无需偿还酒席花费。彩礼通常在婚后无需退还,但若有特定情形,如已注册但未共同生活,或男方因支付彩礼陷入经济困境,女方应退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男方仅凭个人资产和离婚所得仍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婚姻家庭 1062次阅读
  • 离婚时能否追回彩礼,是涉及个人权益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女方未退还彩礼导致男方经济困难,或双方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彩礼。满足上述任一情形,男方可向司法机构主张此权利。 #婚姻家庭 1089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彩礼问题中,赠予方在三种情况下可要求退还:未完成结婚登记、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予财物导致对方经济困难。但第二、三种情况需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 #婚姻家庭 826次阅读
  • 关于婚姻聘金的法律规定如下:聘金一旦给付,通常不予返还。但以下三种情况除外:未完成婚姻注册手续;已注册但未共同生活;婚前自愿赠予导致赠予者生活困难。对于后两种情况,需待双方申请离婚后,方可适用。 #婚姻家庭 106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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