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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办理离婚程序

时间:2025.01.0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77人
律师解析: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双方的结婚证
3、两人达成一致并且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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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男律师

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赛男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执业十余年,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对于各类离婚、继承案件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事案件。能够抓住各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运用“诉讼+谈判”双管齐下的策略,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马赛男律师是《法律与生活》杂志封面人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家族企业财富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编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讲师,积极投身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普法节目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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