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黄埔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执业12年。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 经典案例 马某某、梁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二审刑事判决书 招某、周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王某飞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范萍人事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泰索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杜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湖北巨力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陈燕妹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卢某1、卢某2法定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曾某与陈某某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杜某某与杜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黄埔“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成员 第三届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8年至2019年度特聘调解员 第一届广州黄埔区新阶层人士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理事 广州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所获荣誉: 2016年至2018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美业分会法律顾问 广州市中立社专家律师志愿者 “2018年度广州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14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 2013年度法援优秀奖 社会活动 2018年第一期珠江“劳动法(黄埔站)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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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批捕所包含的具体含义批准逮捕是基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员请求的慎重考虑并给予同意的法律程序。当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判断有必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提交申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相关资料与证据按照规定程序一并呈递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

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司法机关决定不予批捕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无需面临刑罚责任。事实上,若在此期间出现了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相关法定义务、规定或职业操守的行为,我们仍需面临被重新逮捕且有可能被法庭判处相应刑罚的风险。这些都将取决于涉案的具体情节与情况。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它并不等同于案件的终结,或者是必然不会受到刑罚处罚。

起诉人不批捕并不等于无事:被捕者获释后,检察院可要求继续调查。若符合条件,允许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逮捕需经公安提请,检察院审批。若犯罪事实清晰,可能面临重罚且存在公共安全风险,检察院有权批准逮捕。

取保候审阶段未获检察院逮捕批准,并不等同于无需承担刑罚。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替代审理与裁断。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面临逮捕和刑罚。具体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根据犯罪情节判定。因此,取保候审不代表免除法律责任,仍需配合调查并接受法律制裁。

当案件情况未达到检察院批捕标准时,检察院在调查后将作出不批捕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确保被告等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一流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公正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