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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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是中国城市拆除过程中的两种手段。前者由政府相关部门在对象未自行履行拆除决定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者通过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由法院组织实施,强调了司法程序的介入。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终局性的。

刑事强制措施针对已定罪或涉嫌重大犯罪的被告人或嫌疑人,适用于已受刑事指控并可能受罚的个人。而行政强制措施主要针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相对人,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场所和物资、扣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等。刑事强制措施则包括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和逮捕等。

执行与强制执行有多处不同。申请执行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维护权益,而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申请决定并执行相关措施。法律效力上,申请执行是维护权益的申请,而强制执行是法院确保权益达成的行动。 此外,申请执行基于生效法律文书,在对方拒绝履约时向法院申请强力干预。

行政强制执行与强制措施的区别有三:一是强制措施多具暂定性,如查封、扣押不超30日,而执行往往终身;二是强制措施通常在决策前采取,而执行多在决策后;三是强制措施着重预防,执行则重在确保决策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