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胜律师事务所
王林超,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310201710785198,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8月参加工作开始至今,办理过各类委托案件,业务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等领域,经验丰富。同时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能为委托人提供较满意的服务。热心公益,服务热忱。努力服务于有法律需求的人。服务宗旨:讲公平正义太远,使委托人合法利益才切实际。 联系电话及地址:13656796411;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5号天时大厦17A-02室,浙江英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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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生效:(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意思就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以下情况不适用代位继承: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

房产继承遗嘱要确保法律效力,需注意:遗嘱人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真实合法;明确房产继承者及基本信息;符合法律形式,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修改或补充时,变动处应签名或盖章。遵循这些要求,可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为保障房屋继承遗嘱的法律有效性,需确保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充分。遗嘱应明确立遗嘱人身份、意愿、财产种类及数额、继承人份额等,并由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根据《民法典》,自书遗嘱应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遵循这些步骤和法律规定,可以确保房屋继承遗嘱的法律效力。

房产继承遗嘱要确保法律效力,需注意:遗嘱人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真实合法;明确房产继承者及基本信息;符合法律形式,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修改或补充时,变动处应签名或盖章。遵循这些要求,可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