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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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3、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逮捕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逮捕适用标准在实施强制措施中主要包括:证据充分证明犯罪事实,嫌疑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措施无法有效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这些条件确保了逮捕的必要性和社会公共安全。

逮捕适用标准在实施强制措施中主要包括:证据充分证明犯罪事实,嫌疑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措施无法有效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这些条件确保了逮捕的必要性和社会公共安全。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逮捕后可不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