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经营管理精选解答 >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5.02.06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1361人
律师解析: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
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 更多>>
  •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 更多>>
张敏律师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