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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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通常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这种刑罚的罪犯,缓刑期满后,若改判无期徒刑,那么至少要服刑二十五年;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至少也要执行二十年。这两项规定对于确保刑罚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度非常重要,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死缓限制减刑的罪犯,考验期结束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其最低服刑年限不得少于25年;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服刑时间也不得少于20年。这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准则。

死缓限制减刑的罪犯,考验期结束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服刑至少得有25年;要是减成25年有期徒刑,最少也得服刑20年,都得按照法定程序,严格裁定。

对于那些被判处死缓且限制减刑的罪犯,在缓期执行完毕后,若减为无期徒刑,那么他实际服刑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五年;而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那他实际服刑的时间则不得少于二十年。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对刑罚公正性和合理性的追求。严惩的同时,也兼顾了公正与合理。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执行期满后,若减刑为无期徒刑,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二十五年;若减刑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二十年。这一规定保证了刑罚的威慑力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