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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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制,看守所的羁押期限一般为十个自然日内;在特殊情形之下,可以延长至十四个自然日;然而,其上限则为三十七个自然日。就公安机关而言,对于被拘留者,若经认定需行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假如遭遇特殊情况,延长期限可相应延长至一至四个自然日。

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如果案件复杂,羁押期满仍未结案,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批准延长一个月。但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再次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

在看守所内的羁押期限,以及最长的等待判刑时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关进看守所之后需要经历五至六个月的等待才能得到判决结果,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判刑之前在看守所内待押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至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工作,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而在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则为两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在看守所服刑期间,罪名如何在检察院提审过程中被揭示的刑罚处置方法涉嫌刑事案件者于监视居住期间表达认罪意愿之时,检察机关将展开深入调查并做出进一步审理。若事实确凿,此类行为可作为从轻判罚的参考因素之一。而关于庭审现场自愿认罪的情形,应依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认罪程度及悔过表现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后,酌情给予基准刑下调10%以下的处罚或认定为自首、坦白情节。

若涉及到身处拘留所监护之中的情况,并非绝对地需要聘请律师参与其中。是否选定律师作为诉讼代表,应全凭被告人自身的意愿进行决策。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自犯罪嫌疑人为侦查部门首次询问或采取了强制性措施的那天开始,他们便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而在案件调查期间,唯一可以聘请的辩护人便是注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