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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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完全不曾发生的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情况或信息,从而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编造并传播该类信息的行为,并且客观上扰乱了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编造与故意散布虚构恐怖信息罪的主体通过捏造爆炸、生物或放射性威胁等虚假信息,明知虚假仍刻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此类犯罪的刑事责任,情节轻微者处以五年以下刑罚(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导致严重后果或罪行恶劣,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侵犯社会和谐秩序,其行为包括捏造并散布具有恐吓性的虚假消息,明知虚假仍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主体广泛,16岁以上自然人可成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为故意。

在我国,对故意捏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若情节严重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若其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性质极为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一法律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众免受不实信息的误导和伤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怎么判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