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优秀律师等 1项荣誉
律师简介:本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毕业后从事多年法务工作,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进入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实习,2016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2016年至今先后在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期间主要从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含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及保险纠纷类型法律服务。 执业期间自2018年起为中国邮政公司西充县分公司、2022年起为三新供电公司等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期间协助委托人从事用工类、职务类、经营类法律风险预防工作,成功为委托人大大降低了各类法律风险及诉讼维权成本,取得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执业期间代理多个刑事案件辩护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工作,代理刑事辩护工作期间,先后为多名嫌疑人/被告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及缓刑。 在代理婚姻家事类纠纷方面,基于该类案件家庭属性这一特殊性,会优先为委托人分析其在案件中的利弊,由委托人自行选择采取什么方式处理争议,并根据委托人的选择在合法合理范围内为其争取最大或者最有利于解决争议的服务方案。 在代理人身损害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依规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及起诉、应诉意见,最大限度为委托人争取利益,尤其是在代保险公司应诉过程中充分分析保险公司在案件中主张的赔偿标准或者拒赔理由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大限度为委托人分析裁判结果的合理性,成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率。 本人从事律师工作近十年来,从未与委托人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过争议,不管提供哪一类型的法律服务,始终坚持以尊重案件基本事实为初心,以高度责任心、“不求最好,只求更好”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工作动力,以实现客户诉求、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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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属侵权,赔偿范围含财物直接损失,如修复、重置费用。确定损失金额后可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受损方可起诉索赔,诉讼中需证明财物受损、损失金额和对方过失。认定过失程度会综合考量,赔偿遵循填平原则。对于间接损失,合理范围内有证据也可能需赔偿。

损失他人财物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或刑事处罚。民事上,依据《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等合理方式计算损失并赔偿,如损坏手机按当时价值赔。刑事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等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刑法》量刑,数额较大标准各地多在5000元以上,过失损坏一般不犯罪,但要担民事责。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8000元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标准,损失五千元以上应立案追诉。按刑法,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8000元通常属数额较大。而过失损毁公私财物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民事赔偿,按实际价值赔给受损方。

赔偿财产损失,需先明确损失产生原因,常见为侵权、违约。因侵权致损,侵权人依《民法典》担责,以实际损失定赔偿范围,优先恢复原状,不能则折价赔偿;因合同违约致损,违约方依《民法典》合同编赔偿可预见损失,按约定或实际损失算赔偿额。主张赔偿要及时收集证据,可先协商,不成则诉讼。

赔偿损坏公物后是否还要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仅造成财产损失,赔偿后通常无需担责;若损害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即便已赔偿,仍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