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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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需要对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进行刑事追究、启动诉讼程序,需要看是否满足立案标准。具体情况包括: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等多种必要条件,且价值总额达到一定程度;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服务,比如当保镖、放风等;还有其他构成该罪的行为。对于这些情况,都需要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赌博提供场所罪”的立案标准,是为了确定某一行为是否严重到需要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责任。一般来说,如果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并需要立案追究法律责任:多次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因为提供场所获得了可观的经济利益;向未成年人提供赌博场所;引诱、招募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等。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未满十八岁、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青少年更好地回归社会。这项制度要求严格保密他们的犯罪记录,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否则不能随意披露。这意味着这些孩子在成长、求学和职业发展过程中,不会因为曾经的犯罪记录而受到太大的影响,能够更顺利地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同时,实施该制度的未成年罪犯在应征入伍、就业时,也无需主动报告自己曾经受到的刑事处罚。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未成年犯罪封存”制度就是,未成年犯罪了,判五年以下刑期的话,他的犯罪记录会被封存起来。这是为了让未成年人可以重新融入社会,减轻犯罪标签对他们的影响。司法机关得给这个记录保密,除非有法定的特殊情况,不然不能公开。查询单位也得保密。

储存枪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很可能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在中国,储存枪支必须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以下是关于非法储存枪支罪的构成要素: 1.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储存了枪支,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储存枪支的人必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有意为之。 3.客观上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储存枪支。这意味着储存枪支的人必须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私自储存枪支。 4.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储存枪支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非法储存枪支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主观、客观和客体四个方面。这些条件共同构成非法储存枪支罪的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