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1420人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或散播淫秽物品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违法性。如制造、复制、出版的淫秽物品超过一定数量,或贩卖、散播达到特定规模,或因此获得的非法收益超过五千元,均可能构成违法。滥用网络、移动通信终端进行淫秽电子信息活动,如符合特定条件,也应立案追究。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1041人阅读
国家机关因办案需要可查阅犯罪信息,律师为辩护职责可查询犯罪记录,个人需正当理由经审核后可查询。管理机构提供查询服务时,需遵守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属于犯罪记录范畴,由国家专设部门记录。
1635人阅读
根据相关法规,诉讼时效可因诉讼、要求或同意履行等中断,并从此时刻重置。为最大化个人权益,可采取针对性措施使债权诉讼时效断裂,实现重新计算,从而延长时效。这是保护和实施个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1266人阅读
为确认他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查阅。若派出所同意,将指派人员调查电子和纸质材料,核实是否犯罪。如有记录,会及时通知。若当事人被网络追逃,可在任意公安部门网站查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