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通过诉讼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5.2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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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必须通过
诉讼才能
离婚的情形有: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
债务的承担、子女的
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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