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
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
交规定的申请文件。
3.经过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相关事项。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
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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