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
彭文静律师,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擅长领域建筑工程及房地产法律事务、民商事合同纠纷、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公司法律顾问等。特别房建行业资质管理、施工全过程管理及公司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具有较深入的研究。 通过数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深入的了解了房地产与建筑的行业现状以及行业特有的经营管理模式。进入律师行业后主要代理房地产类诉讼与非诉公业务、物业管理企业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并且致力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在处理纠纷时将企业管理实践经验与法律思维相结合,能够更好的为当事人及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咨询该律师
离婚协议可作为离婚手续,但欺骗行为可能导致离婚登记被注销并宣布婚姻无效。当事人对符合条件的离婚有复议权,不满意可诉诸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不可单方注销,离婚协议一经民政局审批并备案即具效力,除非涉及欺诈或威胁的财产分割。受害者可依法撤销这部分内容。

离婚协议撤销需遵循:1)受欺骗离婚者可申请民政部门注销登记,回收离婚证,宣告婚姻无效;2)对离婚条件有异议者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政局违规情况下也可申请;4)正常离婚协议一经备案生效,除特殊情况(如欺诈逼迫)外不可单方取消,涉及财产欺诈可诉诸法律。

在当前法律体系中,民政部门无权撤销无效婚姻,这一职责由人民法院独享。婚姻无效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重婚行为,即双方或多方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结婚;二是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婚龄,即未满足法律规定的最小结婚年龄;三是涉及禁止通婚的亲缘关系,如近亲结婚等。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时,人民法院才能宣告婚姻无效。

撤销婚姻后,双方将恢复为未婚状态,即该婚姻在法律上从未存在过。我国法律规定,非法或无效婚姻自始无约束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不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能不能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协议在民政局能不能撤销?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