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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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九百四十条规定有五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你的案子。这其中就包括了你自己遭遇了自然灾害这种人力所不能及的事;当有人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失去了做决定的能力时,他们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来帮他们处理事情;还有就是继承开始后,还没找到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时候;再者就是当你的权利被别人控制住了,你想行使请求权都不行;最后一种就是其他各种让你没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若无法寻找出债务人,并不会直接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如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缺乏法定代理人人格者或者有法定代理人却无法执行行为、继承遗产开始但继承人尚未确定或是遗产管理人员也尚未确定、权利主体受到义务人或者其他人的强制管控,以及包括其他任何诸如权利主体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等等,这些均属于诉讼时效可以依法中止的情况。

依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194条说的就是说在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期限快要结束的最后6个月里面,假如你因为像是自然灾害、失去了行为能力、没有指定的代理人、继承开始之后还没找到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者、或者是你的权益被别人控制住了这些原因,导致你没法去主张自己的权益的话,那么这个诉讼的时间就可以暂时停止计算。

关于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处理方法关于行政诉讼时效中断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当公民在排除可能造成时效中断的障碍之后,可在接下来的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延长诉讼期限的申请。如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为无法抗拒的外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导致无法按时履行法定程序,则诉讼时效将被暂时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之差异比较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们发生的具体时间段有所不同:(1)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时段;然而,(2)诉讼时效中止则仅仅能够出现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