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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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追诉与追捕机制在我国,对于职务侵占行为,国家法律是明文规定的,必须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和逮捕惩治。所谓职务侵占罪,就是指在各个类型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单位内部的员工,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私自将属于本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相应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网络逮捕执行时间不是固定的,公安有逮捕令后会马上行动。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嫌疑人的行踪和抓捕计划等。如果一切顺利,警方会迅速调集警力,确保嫌疑人不会逃跑或者再次犯罪。

职务侵占罪可通过网络追捕。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逃亡的犯罪嫌疑人发出通缉令,采取必要措施追捕,以绳之以法。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规,擅自占用单位金钱或财产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恶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