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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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盗取矿产资源可能会被归类为盗窃罪的范畴,但是,更多情况下,这类违法行为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法采矿罪"或者"破坏性采矿罪"的相关条款进行定罪量刑。之所以这样,主要是由于盗窃罪主要针对的是普通财物,而矿产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其违法行为与专门针对自然资源的犯罪规定更为契合。

针对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刑法规定了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前者指未授权擅自采矿,进入特定保护区或他人合法矿区,情节严重者可判3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严重者最高刑期可达7年;后者对破坏性开采者,无论矿产破坏程度如何,都将面临5年以下监禁和罚金,彰显法律对矿产资源保护的严正立场。

盗采国家资源罪的量刑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轻微情节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及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情节恶劣者,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毁灭性开采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未经许可擅自采矿或闯入规划矿区、重要矿区、他人矿区及擅自开采特殊矿种,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及罚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深入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非法采矿、擅自进入特定矿区或开采保护矿种,情节严重者,将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情节极其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破坏性开采导致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据法律应予以认定。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