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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酒驾第二次醉驾是否为累犯

时间:2025.02.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第一次酒驾第二次醉驾是不一定构成累犯的。依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一次酒驾可能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处刑罚,这并不是累犯的构成条件,所以第一次酒驾第二次醉驾不是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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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林律师

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

中国社科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毕业。先后在人社、税务部门和民营公司任职法务工作,担任过某地方性法规立法执笔人。截至目前已代理案件百余起,涵盖刑事案件、行政纠纷、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一般侵权及人身损害纠纷、医疗纠纷、保险和基金纠纷、公司及合伙纠纷、农村宅基地及土地承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执行、再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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