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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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等个人证件,都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因此,我国刑法对这些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这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

伪造印章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对社会危害不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还损害其公信力。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执行权力的象征,也是国家信任度的体现。因此,伪造这些物品是违法的,应受到法律制裁。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视情节轻重分别惩处。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盗窃、抢夺、毁损国家机关公章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