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孟文文律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协会会员。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求学期间曾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在实务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同时对司法行政系统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商标法领域的工作,擅长商标的国内外注册及关联业务、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及行政诉讼案件。同时也研究并开拓婚姻家事、公司法、房地产等领域,专注于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途径,尤其是民商事领域,尽全力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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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经济补偿金所依据的平均工资,应按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内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期间的平均例常工资核算,包括计时、计件工资、补贴、津贴、加班费、奖金及特定情形下发放的薪酬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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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个人股票持有期超过12个月,股息红利收益暂免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至12个月,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为20%。因此,理论上,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股息红利税负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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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差异化扣税政策指投资者卖出参与分红的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时间长短,决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例。持股不超过一个月者,需缴纳20%的税;持股一至一年者,税率为10%;持股超过一年,则股息红利免税。这种政策体现了对长期投资者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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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转让款项未支付的情况下,股权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若经协商达成共识无需支付,则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操作中,股东通常以象征性金额如“1元”进行转让,而非零元。税务机关可能不承认零对价转让的合法性,因其可能涉及欺诈和逃税,属于非法且无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