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危险物品
肇事罪构成条件: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
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本身则既可能出于过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
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a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
b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上述危险物品的过程中。
c必须因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d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必须是由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引起的,即两者之间存在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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