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法律定点服务单位,本所主任王海洋律师及其他成员律师均毕业于北京知名法律院校,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优秀的专业人才与良好的工作机制,为金标所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本所以“崇尚法治,勤勉尽责,恪守诚信”的服务宗旨开展工作,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我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不断超越自我。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矢志不渝的目标。 金标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金标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整合律师及社会资源,不仅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促进客户之间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在今后的日子里,金标律师将努力进取,争取为社会各界朋友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期待与您的合作。 经营理念:秉承专业品质 体贴客户需求 提供优质服务 体现卓越价值。 经营战略:尽心保持现有客户,有目的地拓展市场急需的法律服务项目,由围绕法律服务产品品种的多元化,逐步走向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有所放弃,才能集中更大的去满足),由机会驱动型律师行逐步走向以提供卓越价值的战略驱动型律师行逐步走向以提供卓越价值的战略驱动型律师行。 团队标准:团队不是人员简单的集合,因此我们主张的团队是志同道合有共同理想、专业理论深厚又实践经验丰富的团结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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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习期上高速,如果没有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处罚。2、同时,责令当事人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如果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应该教育后劝返。3、但是,如果实习期上高速有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被抓是不会被处罚的。

1、实习期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违反相关规定的,被查处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2、实习期内,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可以驾驶机动车上高速。3、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

当实习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应赔偿损失。尽管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但这并非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因此,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驾驶员实习为由拒绝赔偿,而应依法履行赔偿责任。这样可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同时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

实习期间,高速驾驶需熟知保险理赔规则。以下情形保险公司可能拒赔: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或交车给无证者、故意制造事故。为确保自身权益,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上述风险行为,确保安全驾驶,合理享受保险保障。

律师费因地域、律师资质和案情复杂度而异。费用包括基础服务和风险代理费。基础费按区域和案件类别设定,风险费则基于判决或和解结果,按赔偿额比例计算。如关注费用,请咨询律师并确定收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