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陈俊全律师(男),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第六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法学本科毕业,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2015年7月起进入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从事律师工作8年,执业以来,陈俊全律师专注于解决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并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做出不起诉、罪轻的辩护,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一直秉承着“敬业、勤勉、高效”的服务理念,立志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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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他人财物致人心脏病突发身亡,属于情节恶劣。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需支付罚金或没收财产。若携带武器抢夺,将转化为抢劫罪,刑罚更重。责任判定依据抢夺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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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认罪认罚书并不等同于必定产生案底。若案件被告承认罪行并同意接受处罚,但最终被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起诉,则不会留下案底。然而,若行为构成轻罪或符合刑诉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便签署认罪认罚书,被告仍需背负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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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谅解协议后,仍可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犯罪且获受害者宽恕的嫌疑人及被告,仍需面临刑事指控。触犯法律且被判定为犯罪的人员,将依法定罪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由检察机关代表公权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法律规定,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者宽恕仅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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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获得被害方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后,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需根据犯罪严重程度具体分析。对于轻微犯罪,司法机关可考虑不起诉,法院也有权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