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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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聚众斗殴中,若双方仅受轻微伤,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需按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包括治疗、误工、陪护、交通等费用。赔偿金额依据实际情况计算,治疗费用需提供相关票据和病历,后续治疗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提出。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发生费用一并赔偿。

需要根据打架双方的责任来确定赔偿的责任,如果打架双方各有责任,则各自承担赔偿义务。其中各自应当赔偿的部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及住院费等费用。

需要根据打架双方的责任来确定赔偿的责任,如果打架双方各有责任,则各自承担赔偿义务。其中各自应当赔偿的部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及住院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