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主张按
牵连犯“择一重罪
处罚”的原则,对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定罪处罚。如以
抢劫罪论处,由于抢劫财物数额并非巨大,又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亦没有致人重伤或死亡,势必只能在三年到十年
有期徒刑的
法定刑幅度内
量刑,而这一量刑幅度,难以与本案严重性相一致,不能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为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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