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标准为: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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