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
阎乔,汉盛大连分所执业律师。法律硕士,律协委员,主攻民商法,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公司、企业诉讼事宜,诉讼标的额逾亿元,年服务人数过百人,解答咨询超千人。拥有CFA证书、SAC分析证书、SAC证书,对合同纠纷、家事纠纷、经济类刑事犯罪尤为擅长。办案坚实可靠、经验丰富、多地办案,广泛赢得委托人好评。主要业务领域: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家事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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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待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累积计算这一重要问题时,我们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到同一犯罪行为或者是连续性以及相关联的犯罪行为所涉及的财务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亦或是其他单位的员工通过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特殊便利条件,以非法手段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在此过程中所涉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之上,便可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下,对于盗窃罪,其盗窃金额通常是累计计算的。具体而言,倘若行为人实施了屡次盗窃,那么其盗窃的总金额将被合并起来进行评估,从而进一步确定案件的严重程度。举例来说,即便行为人每次所盗窃的财物并没有达到刑法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这一标准,但是只要他在一年之内实施至少三次入室盗窃或者携带凶器进行盗窃,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多次盗窃”,进而可能构成犯罪。

关于盗窃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人实施盗窃的金额总量。若两次盗窃发生于同一年度以内,则需将两次行为所涉及的全部金额累加后作为量刑依据。

对于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案件,其认定应当以具体的数值为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挪用公款在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而当挪用公款达到人民币150,000元至200,000元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盗窃罪数额累计计算的相关规定在处理涉及被盗物品价值认定的问题上,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计算:首先,要依据被盗物品所具有的有效证明来确定其价格。若无法确证,则通常会按照作案当时与当地的类似商品物价水平,用人民币折算得出。其次,对于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具有明确标价的财产,可根据其票面金额及案件发生时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进行计算。